淮濱縣是建國后的新建縣,由固始、息縣兩縣析置。
1951年7月2日,河南省人民政府決定:設置淮濱(縣級)辦事處,由潢川專員公署領導。
1952年8月1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決定:撤銷淮濱辦事處,設淮濱縣(縣人民政府駐烏龍集),劃歸信陽專區領導。
1960年8月15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:撤銷淮濱縣,將淮濱的行政區域劃歸息縣和固始縣。
1962年10月20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,恢復淮濱縣,以合并于息縣的原淮濱行政區域和合并于固始縣的原淮濱縣期思、張莊兩個區的行政區域為淮濱縣的行政區域。